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

沒有做很久的工作,要不要寫在履歷表中?

在替許多朋友進行諮詢時,常常被問到類似的問題,
「如果我上一份工作只有做一個月, 要不要寫在履歷表上?」
「如果寫上去, 他們會不會覺得我不穩定?」
「如果沒有寫, 會不會被查到呢?」
這個問題,其實沒有想像中這麼頭大。

先用一個例子來說明,讓大家有多一些概念,
小明在2012年二月從A公司離職後,進入了B公司服務,
沒想到遇到了非常神經質的上司,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,
在工作兩個月後,小明決定遞出辭呈,重新開始求職,
這時,他面臨了抉擇,
「在B公司的兩個月,該不該寫在履歷上?」

先不討論兩種做法(寫/不寫)的優缺點,
我們先討論如果小明錄取了,人資接下來會做什麼,
第一,對小明過去的經歷做查證
因此,小明在報到時必須出示前公司的離職證明,
這很簡單,小明指需要拿出A公司給他的離職證明,
上面會紀錄他在公司的服務時間、經歷,
這很好解決,麻煩的是下一個,勞健保

基本上,就算你還在試用期,甚至才剛到公司幾天,
公司都有義務幫你進行投保(當然, 我指的是正派經營的公司),
一但公司做了這件事,在離職時,就必須要進行轉出的動作,
如果沒有這個動作,下一間公司就無法進行投保,
簡單的說,就算小明只是在B公司做了兩個月(還在試用期),
人資還是看的到這段時間。

接下來,可能的結局有兩個,
人資會和小明的履歷上的經歷比對,發現中間有所不同,
運氣好一點,人資不會計較這件事,
就我所知,許多公司的人資並沒有這麼大的權利,
去干涉單位主管決定的錄取人選,頂多稍微提點一下,
運氣不好的,人資主管會直接拒絕錄用這名求職者,
原因很簡單,「缺乏誠信」。

許多人看到這,都會說:「那有什麼好選的,還是把履歷放上去吧!」
答案是:「不一定」,再舉一個自身例子,我的例子,
在我剛出社會時,錄取了一間外商,就在開開心心報到後,
我反悔了,因為我覺得自己拿了遠低於行情的薪水,
於是我辭職了,就在一個禮拜後,開始了下一段求職之旅,
當然,我隱藏了這個短暫的工作,也順利拿到新的工作,
我是個幸運的人,並沒有人發現這件事,
具體的說,人資在看到我上份工作的投保紀錄後也沒說什麼,
我順利進入了我要的公司。

在這個問題上,個人認為,寫與不寫的關鍵,
不在於會不會被抓,而在於寫與不寫的理由,
如果工作的時間沒有超過試用期,可以選擇不寫,
畢竟試用期的目的,除了測試員工是否適任,
很大的一部分功能,也在測試自己是否適合組織的文化。
如果工作時間超過了三個月,建議還是寫上去,
原因很簡單,就算這份工作經驗沒有被發現,
我們還是只能提出前份工作的離職證明,
中間的空白要如何解釋,可能又得編出一套說詞,
如果被發現,帶來的影響可能遠大於短暫的工作經歷,
找理由,絕對比編謊言來的容易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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